关于2009年度“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”联合资助课题立项的通知

教技发中心函[2010]53号

科技处(研究生院):

  “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”批准你校2009年度“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”联合资助课题 项,该类课题采取与你省(市)联合资助方式,你校所在省(市)教育厅(教委)已经确认同意资助,省(市)教育厅(教委)当年拨付50%,教育部从2010年开始分两年拨付剩余50%。   

   附件:2009年度“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”联合资助课题清单

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

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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